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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投资 |
【地区分类】天津 |
【时间分类】19920928 |
【文献出处】中外企业报 |
【标 题】天津四十商家向海外招商(535字) |
【副 标 题】日前公布了多项优惠政策 |
【正 文】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于1993年9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上市推荐人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股份登记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一、释义 本公司:指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房股票:指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人民币普通股: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机构和公众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普通股股票,简称A股 人民币特种股: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外机构和公众以外币进行买卖之普通股股票,简称B股 社会公众股:指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内部职工股:指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50%以上的属下公司的内部职工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包销商:指本次总包销深房股票的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招股说明书:指本公司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目的而于1993年6月13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 元:在文中未注明的情况下,均指人民币元 上市:指深房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序言 深房股票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1993)第234号]审查通过,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第100号]批复,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3)第36号]通知,于1993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告书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深圳市其他有关证券管理的规定,为深房股票公开上市之目的而向社会公众提供各项资料。 本公司于1993年6月13日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招股说明书距今不足6个月,故与其相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敬请社会公众查阅招股说明书。 三、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第33号]批准,本公司向境内新增发行深房股票11200万股,其中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10000万股,向内部职工发行1200万股。深房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100股为一标准交易手,本次所发售新股每股售价3.80元。 社会公众股采取抽签方式发售。1993年4月1日在深圳市举行了公开抽签仪式,确定了深房股票的认购申请表中签号码。1993年6月21日至7月20日,深房股票中签者到包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缴纳股款。深房股票认购交款期过后,尚有196.2万股社会公众股未被认购。根据深房股票包销协议,未被认购之余股由包销商认购。 内部职工股仅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50%以上的属下公司的内部职工发售。内部职工股的分配方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和经包销商审核同意,并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认可备案。内部职工股的分配分案、分配名单和管理办法在本公司和本公司属下公司等处张榜公布。 截止1993年7月31日,本公司以上新增发行深房股票11200万股全部认购完毕,全部股款42560万元已由包销商划入本公司指定帐户。新股发行完毕后,本公司实收股本67550万元(其中原有净资产折国有股56350万元),共有社会公众股东98038名。 本公司原计划在境内发行A股的同时,在香港注册B股招股章程并公开发行B股,但由于在境外公开发行B股的申报手续问题,B股推迟发行。 截止本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总股本 67550万股 原有净资产折股 56350万股占总股本之83.42% 境内社会公众股 10000万股占总股本之14.80% 内部职工股 1200万股占总股本之1.78% 四、最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新股发行后,本公司的最大股东为持有本公司56350万股国有股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其他股东均为认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和内部职工股的境内社会个人。 五、公司创立大会有关决议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3年8月15日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100人,代表股份57660万股,占总股份的85.36%。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以下议程: 关于本公司创立及深房股票发行情况的总结报告: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申请深房股票挂牌上市的决议等。以上议程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生效。 大会选举出黄秉泉、骆锦星、张宜均、叶本统、黄居培、李远钦、陈步恬七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选举黄秉泉先生为董事长,选举骆锦星先生为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为麻建华先生。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骆锦星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大会选举出叶漾、陈佛来、刘忠臣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推举叶漾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六、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基本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系统介绍,现将本公司高级管理层进一步披露如下: 董事会:董事会董事黄秉泉、骆锦星、张宜均、叶本统、黄居培、李远钦、陈步恬先生作为本公司提名董事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介绍。 监事会:监事会监事陈佛来先生作为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介绍。现继续介绍: 叶漾:男,58岁,中专文化程度,有近三十多年行政管理、党务管理工作经验,曾任解放军空军21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空军海浪场站政委、市旅游总公司纪委副书记、人事部经理、市贸易发展局纪检组副组长、市经济发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现任市纪委委员、市直属企业工委纪工委书记。 刘忠臣:男,52岁,1965年高等院校毕业,工程师,曾任惠阳地区、铁岭地区计划委员会计划处副处长、辽宁省农垦局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政府机关副处级干部,现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 高层管理人员: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骆锦星总经理、张宜均副总经理、陈佛来副总经理、梁伟国副总经理、王文丽总经理助理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介绍。 本公司最新产生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平均年龄51岁,均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经验。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层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黄秉泉董事长 39900股 骆锦星董事总经理 45800股 张宜均董事副总经理 26100股 叶本统董事 31700股 黄居培董事 29500股 李远钦董事 30600股 陈步恬董事、财务总监 8000股 叶漾监事会主席 0股 陈佛来监事 35200股 刘忠臣监事 23600股 梁伟国副总经理 31300股 王文丽总经理助理 26800股 以上成员共持股328500股,占总股份的0.048%。 七、本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经营业绩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0 1991 1992 1993(1-6月) 1.主要业务收入 42959.28 29897.48 29399.47 72377.19 2.主营业务利润 10912.67 15203.90 7388.89 18579.30 3.利润总额 12505.38 17577.05 15802.40 23463.37 4.减:所得税 2512.20 2116.00 2282.36 3487.10 5.税后利润 9993.16 15461.00 13520.00 19760.00 (二)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1990 1991 1992 1993(1-6月)*总资产(万元) 99147.26 125220.40 264804.16 252283.26 总负债(万元) 78977.75 951095.48 176215.80 202111.16 净资产(万元) 20169.51 30110.92 88588.36 50172.10 净资产比率(%) 20.34 24.05 33.45 19.89 资产负债率(%) 79.66 75.95 66.55 80.11 流动比率 1.06 0.74 1.15 0.84 速动比率 0.64 0.40 0.68 0.51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13.30 8.39 7.01 7.61 存货周转率(%) 1.16 0.43 0.31 0.73 资产报酬率(%) 13.22 15.11 7.90 9.07 资本报酬率(%) 59.24 48.18 16.97 28.48 纯利率(%) 21.59 47.74 36.85 27.30 *注:1993年6月30日经审阅之资产负债表未包括本公司1992年7月31日资产评估增值额和9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应予调整的数据。 (三)经调整之资产净值 以下本公司经调整之资产净值系根据本公司1992年12月31日经审计之资产净值并经调整编制而成。 1992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资产净值88,588.36万元 经验证发售深房股票净收入41,776.00万元 经调整之资产净值130,364.36万元 每股净资产1.93元 八、溢利预测 根据本公司溢利预测的基准与假设,在无不可预见情况下,董事会预测本公司1993年度税后利润为21157.31万元,按深房股票发行后总股本67550万股计,每股税后利润为0.31元。 根据蛇中财审报字[1993]第141号报告,本公司1993年1--6月份,实现税前利润23463.37万元,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后的利润为19760.09万元,截止到1993年1--6月已完成全年税后利润的93.40%,按深房股票发行后总股本67550万股计,每股税后利润为0.293元。 九、本公司董事会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证券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2、准确、及时公布本公司中期、期末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 3、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总经理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主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知社会公众; 4、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5、接受证券主管机关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听取政府、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6、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适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 7、董事会及各董事保证不就任何未经证券主管机关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阅可能影响股价变动之重大信息发表公告或发表意见。 本公司已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合同,本公司股票定于1993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已确定麻建华、端然先生为本公司授权代表,专司股证业务。投资者如对本公告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本公司,咨询电话:2239255。 本公司股东从1993年9月13日起凭缴款收据(股东联)到缴纳股金时所选定的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从9月13日起可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缴款收据的挂失手续。 十、备查文件目录 1、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的股本验证报告书[蛇中验资报字(1993)第103号]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书[蛇中财审报字(1993)第141号] 2、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批文[深证办复(1993)第100号]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通知书(深证市字[1993]第36号) 5、股东大会决议 |
本介绍修订与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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